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男方有权请求女方归还其先前所支付的
彩礼:
首先,双方虽已履行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在此种情况下,
离婚后男方有权请求女方
返还彩礼;
其次,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彩礼并因此使自己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仍可向女方提出返还彩礼的申请。《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