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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归还彩礼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男方有权请求女方归还其先前所支付的彩礼:
首先,双方虽已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在此种情况下,离婚后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其次,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彩礼并因此使自己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仍可向女方提出返还彩礼的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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