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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首先,企业不得限制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这是违反劳动法法规的行为。因此,员工如有辞职意向,只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交适当的书面离职申请即可顺利完成这一程序并恢复自由身。其次,假如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员工已经提出正式的离职请求,但是企业却凭空捏造种种理由拒绝支付相应工资薪酬的话,那么他们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申诉和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具体投诉或反应渠道为拨打热线电话:1233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背国家限定,拖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延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最新修订: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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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王焮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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