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啊,你们知道吗?咱农村的房子如果要拆的话,咱还能选地呢。
拆房子的那些人会按照他们那个所谓的规定给咱们老百姓结算各种各样的钱。
这些钱呢大概有三种,分别是:
第一个叫“房屋补偿费”,顾名思义就是给咱用来补偿咱们家房子被拆后的损失的,这个费用是按咱们家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计算的,就是看咱们家房子的平米数多少来计算。
第二个名字叫“周转补偿费”,这个是给咱们在拆房子期间住的那个临时房子或者自己去找临时住所用的,用你家有几口人来算每个人每个月还补给你生活补贴呢。
最后还有一个叫“奖励性补偿费”,这个钱是给那些积极帮助拆房子或者愿意搬到郊区去或者不再纠缠房屋
拆迁单位的人的,具体的金额多少就得看地方政府怎么说了,当然也得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
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