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赔偿专题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哪些顺序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哪些顺序赔偿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对他人造成损害并且经认定属于机动车辆本身的责任,依据规范顺序,应依次采取如下赔偿措施:
首先,由负责承保该机动车辆强有力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其法定赔偿额度范围内提供补偿;
其次,对于此次事故仍有缺口未能覆盖的赔偿额度,则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根据其与车主签订的保险合同条约继续承担相应赔偿;
最后,若是该机动车辆既未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亦无其他相关保险,那么造成损失的侵权责任人就必须自行承担起赔偿责任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新修订:2024-06-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