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嘛,大家都是车子先赔上医药费,等到交警叔叔把责任给分清了,才能细算这笔账;
还有一种就是伤者自己掏腰包交医药费,等病养好了再按照法律步骤处理;
最后一种就是车方跟伤者商量着先垫付医药费,等到后面再好好算算怎么
赔偿这件事。
那要是两边都没钱先交医药费怎么办呢?别急哈,按照咱们国家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来看,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赔给保险人,也可以直接补偿给受伤害的那个人。
只要是因为救人需要保险公司出钱的,比如交急救车的钱、给医院的
医疗费等等,他们在得到了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经过核实就应该尽快把钱交给医院或者垫付这些费用。
同样地,要是交急救车、给医院吃药之类的钱需要基金来垫付的话,一旦接到了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同样是要立刻把这些钱给医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