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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否需要配偶在场

在设立遗产分配遗嘱时,通常情况下并不需得到配偶的现场出席见证,但只有当夫妻双方拟定了共享遗产分配计划(即共同遗嘱)时,两人才必须共同在场并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
特别地,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订立遗嘱,只须确保有足够数量且合法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可,无需强制要求配偶同时在场;
在此过程中,配偶身份并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新修订: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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