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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摩托车检察院做不起诉驾驶证该怎么办

醉驾摩托车但经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者,其所持驾驶证仍将被吊销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人,将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在清醒状态下接受盘查,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的五年间,该驾驶人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驾且经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行为人来说,尽管他们不会因该行为遭受刑事处分,然而,相应的行政惩罚仍然须要他们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新修订: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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