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在签订
遗赠协议之后能否进行变更以及撤销的问题,我想向您详细解释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遗赠协议被认定为合法且生效时,遗赠人有权撤销或更改其先前所立的遗赠协议。
然而,若遗赠人并未行使此项权利,那么在得知自己成为
受遗赠人后的60天内,他/她有义务做出接受或放弃该遗赠的明确表示。
如若
逾期仍未表达任何意见,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受遗赠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