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登记的流程,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具体操作:
首先,男女双方应该以诚恳且尊重的态度,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表达其对离婚登记的需求。
其次,我们要充分认识并理解,在此环节中有30个自然日的冷静期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30天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对于
离婚事宜产生了犹豫或改变心意,均可随时向负责登记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当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
离婚证书。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是否具备离婚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若确认无误,则会为您颁发离婚证书,同时注销原有的
结婚证书。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