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视
同工龄的认定问题时,您需前往当地
社保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与申请办理。
对此,我将向您提供以下流程指导:
首先,提前做好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调动档案中的工作资料、退伍士兵证书或退伍军人登记表格以及知情上山下乡认定表格等。
然而,由于每位
当事人所处地点及从事职业存在差异性,故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也可能各不相同。
关于这一点,我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通过其服务热线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其次,在
退休之前的1至3个月内,由您本人或受雇公司带领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前往当地设有档案管理功能的市属及区属单位所属社保部门的养老待遇认定科着手申请手续;
接下来,社保部门将会对您提交的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对相应
工龄情况进行认定推理;
经过严谨而仔细的审核之后,社保部门将为你作出最终的认定结论。
若您的原始工作档案已完备无误,多数情况可实现现场办理。
然而,若仍需补充确认某些材料,那么认定时间可能会受到相应影响稍作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
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