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离婚后女儿归我能不让男方看望吗

离婚后女儿归我能不让男方看望吗

离婚之后,任何一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都无权对其监视或限制其生活自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父母中的某一方未能亲力抚养子女,那么他们享有过问子女情况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
为确保合法行使此项权利,探望方式及时间均可以通过双方充分协商来确定;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并解决问题,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起诉讼,由法庭进行裁决和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新修订:2024-06-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