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即为对某项具体之债权实施处置的意思表示活动,做出此类意思表示的
债权人必须具备完备的
民事行为能力。
若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受制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实施了免除行为,此等行为除非有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现或是得到法定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和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在满足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前提下,债务免除的协议便会形成
法律效力,无法反悔。
在债务免除的情况下,无论债权人免除掉部分还是全部债务,相关的债务将得到消除,而债权人已免除部分债务时,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将随之消除;
当债权人决定免除全部债务时,那么债务则将全部消除。
因此,只要
债务人同意债务免除并且其表示的意思真实且未受到
胁迫,通常是不
可撤销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