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涉及组织和策划传销活动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行相关措施,如没收非法财产及违法所得等,同时可能面临伍拾万元以上至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则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介绍、诱导或胁迫他人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没收非法财产以及违法所得,罚款金额在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不等。
同样,如果这些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自愿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