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磋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二)尝试通过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合法设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
(三)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并请求协助处理;
(四)依据与企业达成的
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诉讼;
(五)在必要情形下,向法律权威机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