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车环节中,关于原车主能否免除责任的决定因素在于车辆是否已如同约交付予购车者。
倘若尽管车辆尚未办理
过户手续,然而已经依法完成了代为转交,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车主即可免于责任。
此外,一旦有关
事故认定为属该
机动车辆一方之过失而导致,便应由其受让之人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若车子尚未来得及交付,仍由原车主继续使用,那么在任何情况下,原车主都无法摆脱责任。
除非在此类事故完全系因对方罔顾责任所引起,否则原车主仍需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
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