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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破产之际,其债务清偿流程遵循以下优先级:
首先需要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支付清算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等各类款项;
其次是代为缴纳尚未支付的税款;
最后若仍有剩余财产,则需依据合伙协议的条款进行分配。
如若合伙协议中并无相应规定或约定过于模糊,此时需要各位合伙人共同协商并作出决策;
如若协商无果,则参照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及承担各项责任;
而如果难以准确计算出资比例的话,最终的分配方式将是合伙人平均负担与分享。《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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