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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

借款合同关系之中,若未正式就利息作出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当出借人提出要求支付借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时,人民法院将无法予以支持。
而针对非个人身份之间(如法人与法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等)所存在的借款合同关系而言,如果借贷双方对于借款利息的具体数额均未作出明确说明的话,那么出借方在此情况下主张收取利息,人民法院将以考虑到民间借贷合同的详细内容以及从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个层面入手,来决定是否支持其支付利息的请求。
尽管在无书面规定利息的情况下,借款人有愿意主动支付的意向,或者在约定利率的基础之上愿意付费利息或违约罚金,且并未损害到国家、集体以及第三者的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暂不会加以干涉。《民法典》第680条
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新修订: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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