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微犯罪行为,若其行为未曾经历
有期徒刑判决,那么就无法构成
累犯。
关于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做出明确规定:
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分子,若是他们在刑罚执行完毕或是被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次实施了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违法行为,便可以被认定为累犯。
对于此类累犯,法律理应对其
从重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犯罪分子属于
过失犯罪或
未成年人,那么这种累犯规则将不适用于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