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制度采取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方式,而城市中的土地则归国家所有,然而农村以及城市近郊区域的土地除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需归国家所有的情况外,均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侵犯、交易或者通过其他任何形式非法转让这些土地。
此外,农村居民在进行房屋建设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原有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地,如有可能,应尽量避免占用优质土地资源;
同时,也不应占用可供耕种的良田,更不能未经许可擅自在农田上兴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