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他人的恶意污蔑之后,被辱者有权依法请求加害方立即终止对其的不实指责和恶意毁谤,同时要求其进行正式的公开道歉以及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
协商一致,受害方可果断选择通过
报警程序来解决
纠纷;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其给予适当的
行政处罚;但若
情节严重且已经涉嫌
触犯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则有权依法对其采取
刑事拘留等
强制措施。最终,仍有权通过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更加全面和严重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