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
立案处理。
1、侵占罪,是指违反法律
法规,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交由其本人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品或
埋藏物品据为己有,且该行为涉及的财物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
数额较大),
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那些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该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较大,当事人拒绝退还的情况,应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
处罚金。
对于那些擅自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该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较大,当事人拒绝交出的情况,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3、侵占罪的
量刑依据主要是
涉案金额,而各个地区对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均有所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
5000元至20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标准为:
100000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