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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传唤到公安局做笔录取证是否是合法的

传唤不适用于证人,然而侦查人员在对于证人进行询问时,依法既可选择在案发现场倾听其证词,亦可前往证人身处之工作单位、住所,或由证人本人指定的地点展开调查。
当有必要时,侦查人员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证人,要求其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应有的证言
所以,若通过通知证人前去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这无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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