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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三种情形

转化型抢劫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犯罪行为人先实施了盗窃犯罪,并在现场为了隐藏、对抗逮捕或销毁犯罪证据而采取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
其次,犯罪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罪行,同样在现场为了掩盖、抵抗逮捕或销毁罪证之时采用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
最后,犯罪行为人实施了抢夺罪行,同样也是在现场为了隐藏、抵抗逮捕或销毁罪证施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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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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