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提起
诉讼离婚过程中遭受男方言语威胁与恐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当事人可寻求公安机关援助。公安机关有权对相关情节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由此可见,对于
威胁他人等破坏社会治安行为,无论寻至何处,皆应得到
法律制裁。另外,寻求家人及亲属帮助也是必要的,但对自身安全的保护则为首要任务。公安部门将会在接获所得报告后,依规以最快速度介入制止事态发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