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种植罂粟不满500株者,如能主动向当地公安部门
自首,将面临由公安机关实施的
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拘留时间通常在十天至十五天之间,并可处以人民币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惩罚;
然而,若
犯罪嫌疑人能够在罂粟果实尚未成熟之时自主铲除,则将免于接受
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