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
机动车号码牌是否需要
拘留15天的问题,这取决于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
法规,任何个人或组织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是驾驶证进行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此类被
伪造或变造过的证件,都将由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收缴,收取该机动车,并且对
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的
行政拘留以及相当于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处罚;
若是该违法行为构成了
刑事罪行的话,那么就会依据相关法条,追究相关人员的
刑事责任。
而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冒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同样需要受到相应的拘留和罚款处罚。
然而,请注意法律所规定的
拘留期限为15天以下,所以并不意味着上述违法行为的拘留期都必定会达到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