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民政部门补发
结婚证书的相关工作中,或许您会有疑虑:如需申办这项服务,需不需要双方共同出席?其实答案是不需要的,仅由任何一方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关机构即可完成补发结婚证的手续。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补发结婚证与初次领取结婚证有所区别,
当事人需要准备户口本以及
身份证等文件资料,前往曾经办理过
婚姻登记的行政机构或对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
登记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婚姻登记档案加以审查认证,如确认属实无误,则将会向申请人颁发新的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