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未设立所谓的“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仅有详细规定了“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相关内容。
依照该项严格法律条文的定罪规定,一旦
行为人被判定犯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并达到
犯罪既遂的程度,将面临以下
刑罚层次及相应
罚金标准:
1.对于一般的
犯罪情节,法院会判处其
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之间,同时附加相应罚金刑罚;
2.若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与此同时并处以没收全部或部分
个人财产为附加
处罚;
3.然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法院则可能做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并且仍然严肃地执行罚金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
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