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擅自持有或收藏属于国家绝对机密、机密等级别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类似物品,且经过多次询问仍未交代所持物品来源及真实应用目的的严重
犯罪行为。然而,此项
罪名的
适用范围仅限于针对处于机密级别和绝对保密级别上的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倘若某人实施了上述
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等严厉
刑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