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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必须双方到场吗

是的。经过冷静期之后,在接下来的30个自然日内,倘若双方均未协同前往离婚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即即便有一方因某些因素而无法亲自出席,无论是出于自愿放弃这一决定或者是受客观条件限制造成的,那么先前提交的离婚请求都将被撤销。若这对夫妻仍然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便需重新递交申请书进行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新修订: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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