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能够证实夫妻间确实由于感情不合而长期
分居两地,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判定
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若仅为普通长年异地居住的状况,尽管属分居之列,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分居,也就是说,其分居是建立在
感情破裂的基础之上的。
然而,若仅凭夫妻双方长年异地居住便认定为法律上的分居,进而
提出离婚请求的话,恐怕难以获得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因此,关键在于能否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
民法典》第1079条:人
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