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嫌扰乱
信用卡管理罪行,最低
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需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所谓扰乱信用卡管理罪,即违反了国家关于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以及其他相关环节中,干扰和阻碍了国家对于信用卡的有效管理,从而破坏了信用卡管理秩序的
犯罪行为。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