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务派遣领域,确实存在着一些至关重要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如:
薪资支付缺乏透明度,存在部分企业任意
克扣员工工资、未能按时发放
工资以及未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加班费用等现象;
同样付出劳动却不能获得相同回报,存在明显的用工歧视现象;
工作时长安排并不规范,有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长进行无理随意的延长;
薪资支付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