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包含着既包括
结婚的自由也涵盖了
离婚的自由,这是由法律明确规范并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益,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均不得对此予以侵犯或干预。
在面对离婚这样的重大事件时,确实需要倾听来自长辈如父母的建议与见解,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然而,最终的决策权仍然应当归属于
当事人自身。
若有父母强行介入子女的婚姻自由,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
犯罪。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