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父母背负债务并不直接牵扯到子女参加高考。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相关部门主要关注考生的政治表现,与父母的民事责任问题无直接关联性。
然而,如若父母未能及时偿还债务,导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银行黑名单甚至成为法院认定的失信执行人时,其子女将难以获得就读于私立高消费等类型学校的机会。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