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全额购置之房屋在
离婚时的权益分配原则:
若该房产已被载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册之中,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便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在此种情况之下,夫妻双方需就此房产的分配事宜进行友善协商并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法顺利完成,则可采纳法院的最终决议。
在法院的判决阶段,倘若夫妻双方均对此房产主张所有权且愿意以竞价方式争夺的话,法院将会将房产判给出价较高的一方。
然而,当该房产仅被登记在购买者个人名下时,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被视为购买者的
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仍然归属原始
出资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