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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赔偿精神损失费

在以下情形中,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遭受侵犯时,他们依法享有索赔精神损害的合法权益:
第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以及肖像权遭受非法侵害;
第二,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因违法行为而受到侵害;
第三,当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遭到侵害时,受害者有权利寻求法律援助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违反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及其它人格权利者,受害人依法享有寻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此外,当公民不幸离世之后,他们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所代表的人格权利若遭受非法侵犯,使得死者的亲友生出精神上的痛苦,这些亲友也同样享有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权利。


监护权受到侵犯引发精神损害问题时,受害人亦可依法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如果因特定的纪念物品遭遇丢失或损害造成精神上的损失,受害者可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九条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根据《精神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最新修订: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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