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杀人之前购买菜刀的举动被视为犯罪预备,这种情况下,行为者的意图并非仅仅购买菜刀那么简单,而是为了实施故意杀人的罪行,提前准备必要的犯罪工具以及创造相关的犯罪条件。
在法律层面上,这种行为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犯罪预备行为,因此可以参照已经完成犯罪的罪犯的量刑标准,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然而,如果行为者在购买了菜刀后并未实际进入犯罪现场或者在实施过程中选择放弃杀人计划,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中止犯,如果其行为并未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则应免于刑事处罚;
若已造成损害,则应对其减轻处罚。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的行为,均构成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参照已经完成犯罪的罪犯的量刑标准,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