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继承人是有义务偿还债务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继承遗产时,他们必须先偿付被继承人所欠下的所有税费及债务。
然而,偿还这些费用与债务的最高金额应该被限制在该人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以内。
若继承人愿意超出这个限度,自愿偿还额外的债务,那么这种行为也是不受法律限制的。
反之,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对于被继承人所应承担的法定税费以及利息等债务,他们也可不必负偿还之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