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解雇员工的行为,无疑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理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受到侵害的员工。
而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劳动者在该公司所工作的年限长短,每满一年即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款项。
若工作年限长达六个月却不足一年,那么就视作一年来处理;
反之,若是工作半年以下,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