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姓名权主体包括哪些

姓名权主体包括哪些

在法律领域中,姓名权的主要行使对象为自然人类型的个体;
尽管法人亦具备民事主体地位,但其并未获得姓名权的赋予,而仅仅享有相应的名称权。
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可以自由地运用和更动自身的姓名,但这必须要符合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准则。
至于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它们则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自行决断、运用以及变更、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身所拥有的名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最新修订:2024-05-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