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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赠予的财产离婚时是不是分割

在面临离婚纷争时,对于接受赠与的财产应当如何界定其是否需要进行分割呢?通常而言,以下两种情况不会对其进行分割:
第一种,即该财产系婚前所赠,或者赠与人明确表明仅赠给一方;
第二种,即使是婚后取得的赠与,并且没有特别规定,我们也会将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约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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