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涉及到对被征用土地的补偿问题。
根据不同类型的耕地,我们将分别给出相应的补偿标准。
对于普通的旱田来说,平均每亩土地的
补偿金额为5.3万元;
而对于水田来说,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则提升至9万元;
此外,用于种植蔬菜的菜田,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更是高达15万元。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
同样,对于旱田而言,平均每亩土地的补偿金额为5.8万元;
而对于水田来说,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则进一步提高至9.9万元;
至于菜田,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也达到了15.6万元。
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征用,我们设定了平均每亩13.8万元的补偿标准。
同时,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征用,我们设定了平均每亩13.6万元的补偿标准。
对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征用,我们设定了平均每亩2.1万元的补偿标准。
除了上述的土地补偿外,还需要缴纳一些其他的
税费。
例如,耕地占用税,按照每平方米2元进行计算;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每亩1万元进行计算;
征地管理费,按照征地总费用的3%进行计算。
这些税费都将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另外,还有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这部分资金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并统筹调剂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
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
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