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法律顾问明确表示,贷款协议已经签订,但贷款方未能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按时发放贷款,这无疑构成了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各方应按约定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与义务;
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也指出,当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履行程度不足以达到约定要求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经济上的赔偿损失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此外,第六百七十一条还明确规定,贷款人若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提供贷款,导致借款人有所损失,则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反之,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贷款,那么他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