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证的
婚前协议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民法典》框架下,未经公证的婚前协议亦具备法律效应。
只要此类协议的内容遵循法律的限制、签署该协议的双方
当事人是心甘情愿的、and双方都拥有实施相关
民事行为所需的能力,那么一旦经过实际签署(或是在特殊情况下,通过盖上印章的方式确认)之后,该协议便可被认定为具备法律约束力。
尽管公证程序可以进一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得到证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否进行过公证会直接影响到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