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审判过程,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家属在场的。
此类诉讼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离婚纠纷类案子,因此并不要求当事人以及家属直接参与到法庭审判活动之中。
只要律师获得了当事人授予的合法代表权限,他们便有权代为处理与子女抚养权相关的所有事务。
在法院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官亦会依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抚养权问题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