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长期
分居无法导致自动
离婚。
若双方尚未办理正式的
结婚手续亦或是尚未收到有效力的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那么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将被认定为
存续状态,而这段时间内的分居不论持续多久也不会触发
离婚程序。
事实上,分居仅仅意味着夫妻双方不再共
同居住于同一住所,而是选择各自独立生活,这并不足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自然也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