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身陷囹圄之时,子女仍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全方位的抚养及教育责任。
与此同时,子女亦需承担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经济状况恶化时为其提供物质支持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换言之,子女若未能切实履行赡养义务,那么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将有权向子女索取赡养费用。
因此,赡养父母不仅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父母依法享有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