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判定房产为夫妻二人共有的,那么房屋贷款便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在此情况下,双方有权利进行商议来决定具体的财产分配方式。
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确定财产的分配方案。
反之,若判定房产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贷款亦应归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该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其前任配偶无需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