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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录制的磁带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唯有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取而来的磁带录音,方无法被视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
然而,若在未经相关当事人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所录制的录音录像材料并未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且亦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此类录音录像材料便有资格作为裁决案件的重要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新修订: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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